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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同志在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区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5-10 16:22:56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村改革任务目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劲动力。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创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3月底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强调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分类有序稳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会议结束后,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有关工作。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把这项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现实需要。从我区情况看,目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保护不严格、流转不顺畅等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同时,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人口结构急剧变化,更需要尽早明晰产权。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着力形成既能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能调动个人积极性的运行新机制。

第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村集体资产既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这项改革高度关注、满怀期待。在当前农产品价格走低和农民工就业、工资增速下降的形势下,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速放缓。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现实途径。前期,我区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较好的基础。我们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用真功夫推进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这次清产核资,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统一部署的第二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也是最全面、规模最大的一次清产核资。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10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12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及折股量化等工作,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发证工作任务。面对上级的明确要求,我区要用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来推进改革落地。

第一,要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查。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的种类较多、情况复杂,要把村集体几十年的老账算清楚,任务十分繁重。各镇街道要按照时间从紧、质量从高、程序从严的要求,扎实推进清查工作,确保实现“三个全面”:在清理对象上,要全面覆盖镇街道、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以及撤村建社区后代行职能的居民委员会等。在清理范围上,要全面清查农村集体各类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清理程序上,要全面做好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帐、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各个环节工作,不能缺项漏项。

第二,要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这次清产核资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集体资产确权到户(人),为后期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打好基础。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切实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要充分考虑不同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严格区分是村农民集体所有,还是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还是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依法依规进行确权,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收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由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投入等混合所有制方式形成的资产,也要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

第三,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清产核资的过程也是制度形成的过程,是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不断强化的过程,必须注重建章立制。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都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按时逐级上报清查结果。要加强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运营管理,定期检查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情况,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坚决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三、坚持稳慎有序,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头戏。总的思路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受益者。各镇街道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确保到2019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第一,要坚持“四个原则”。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改革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一要守住改革底线。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要坚持于法有据,凡是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必须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授权后再进行。二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既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受益者,更是推进改革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改革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比如怎么去认定集体成员、资产如何量化、是到户还是到人、是否保留集体股、保留多大比例,都应该让农民自己做主,切实保障好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要因地制宜推进。各村(社区)的集体资产存量和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各不相同,农民群众的意愿诉求更是多种多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很难用一套方案包打天下,必须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实施。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情况类型的村,选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不搞一刀切。四要发挥政治优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矛盾问题多,攻坚难度大,越是这种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改革,越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改革,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改革措施有效落地。

第二,要把握关键环节。这项改革的政策性很强,要稳慎把握,尤其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成员确认。考虑到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区里印发的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很难适用于所有地方,各地一定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由群众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标准、程序和办法。需要注意的是,成员身份确认不仅要维护多数人的利益,还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特别要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股权设置。从试点村情况看,群众对股权设置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要不要设置集体股上。对这个问题,中央及省里的文件明确提出,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三是股权管理。股权管理主要有两种形式或者说两种模式,一种是动态管理,一种是静态管理。从全省开展试点的县区看,多数选择了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调整股权的静态管理。中央及省里文件也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以上几项工作,都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想做扎实、做到位,关键是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让农民自己做主。区里可以给出一些原则性、指导性意见,也可以示范引导,但不能包办代替。

第三,要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今年,区委、区政府已启动实施了村级集体经济三年提升行动,今年经济“空白村”要全面摘帽,力争用三年时间消除经济薄弱村,我们要以这次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为引领,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定位,发挥好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多种途径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各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好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要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探索明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委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更好地促进集体的“家底子”厚起来,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即将印发出台,区里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委,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强化工作指导和调度。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长远规划和年内目标。要强化担当作为,认真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少数村干部怕揭盖子、翻旧账,顾虑较多、不想改的问题,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步调一致推进改革。区农委要抓紧梳理细化各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承担单位,制定配套的分工实施方案;区林业局要做好集体林权的权属确认,指导集体林地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政策支持,做好服务指导。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和联络制度,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典型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模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要做好宣传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善于运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得清楚的典型,解读好这项改革政策,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的目的和要求,真正明白为什么改、改什么、改了有什么好处,消除思想疑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支持和参与改革。要面向业务骨干和基层干部广泛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一线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防止操作中政策走样变形,误导改革。

同志们,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贯彻好中央和省市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