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6-00836 | 名 称: 关于印发《贵池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 |
生成日期: 2018-06-11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政策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业、交通 |
文 号: 贵经信字〔2018〕108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关于印发《贵池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贵池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工办),池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池州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池经信矿山函〔2018〕71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贵池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8日
贵池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池州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池经信矿山函〔2018〕71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为抓手,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以容易引发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为全区非煤矿山和民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全区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从5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为期半年。
三、主要任务
(一)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民爆及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异常繁重。有关镇街和企业要提高认识,要针对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措施落实到民爆及非煤矿山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加强汛期安全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做细、做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与要求,结合汛期特点和《贵池区经信委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和《贵池区经信委关于印发〈全市民爆行业打击整治民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对排水系统、提升系统、顶帮板、采空区、地表塌陷区、排土场、露天采场边坡、防洪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3、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要督促民爆及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 “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大巡查力度,妥善应对突发情况。要加强对停产、停建矿山企业汛期安全巡查,所有停产停建矿山要建立汛期矿区安全防范巡检队伍和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巡查与值守。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在今年6月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和“铸安”行动等。同时,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警示教育等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1、强化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根据省、市检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2、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非煤矿山和民爆行业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3、拓宽隐患排查治理渠道。要广泛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现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充分调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
(四)监管执法攻坚战
1、严格监管执法责任。要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日常执法监管的顺利开展。
2、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住大风险、整治好大隐患,紧盯非煤矿山和民爆行业重点项目和企业,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和风险评级高、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五个一批”执法情况。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达到预防性执法明显加强、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执法明显增强、执法检查与处罚次数同比明显上升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非煤矿山和民爆行业的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非煤矿山和民爆行业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请相关镇街和企业及时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月度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区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