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5-00014 | 名 称: 池州市审计机关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生成日期: 2018-04-24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池州市审计机关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审计机关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8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理念和方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建设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工作重点任务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安排实施各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及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等。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情况,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三优池州”等重大任务情况,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阶段性降费政策接续、涉企收费清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情况;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揭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促进政策落地和发挥实效。
(二)着力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扶贫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良资产、债务违约、地方金融、国有企业杠杆率、国有资产流失等各类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情况等,揭露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精准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实现;重点关注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投资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民生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长江经济带建设、利用外资、开发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等情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重点关注“三重一创”建设、国企国资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科技体制创新、科技经费管理等情况,促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创新发展动能;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险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重大决策、重大目标任务完成,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三、具体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2018年计划安排6大类43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共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5个。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三优池州”等重大任务、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阶段性降费政策接续、涉企收费清理、“项目建设年”开展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等,严肃揭示“四风”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落地和发挥实效。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其中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等事项的审计内容作出统一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2018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审计结果纳入下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县级审计机关要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建议。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按照审计署工作部署,在地方政府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全市审计机关都要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予以密切关注。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3.扶贫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情况等,坚决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
组织方式: 2018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
审计时间: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内容重点关注,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对有关贫困县的审计。
4.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11月开始实施审计,2018年3月底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5.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及经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服务水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目标,重点关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宏观金融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完善法人治理和防控风险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贸审计科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市本级实施审计,6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8月开始按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12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资源环境审计
共安排资源环境审计项目1个。
6.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组织实施,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各县(区)审计局根据《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
审计时间:2018年7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底前完成。
(三)财政审计
共安排市本级财政审计项目20个。其中,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2个,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财政审计项目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0个,专项审计(调查)4个。各县(区)财政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清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转贷资金池等政策执行、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管理的2017年度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财政审计科就简政放权、减税清费、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事项的审计内容作出统一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各县(区)2018年安排的财政审计项目都要把相应事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并专题报告市局。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完成。各县(区)审计局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专题报告。
8.2017年度市本级税收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为目标,重点审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和减税及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等情况,揭示税收政策未落实到位、税收征管存在违规行为、税务稽查职责履行或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组织实施,对市级税务部门2017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5月底结束。
9.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放管服”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统一组织,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运用审计数据中心和综合分析平台,开展大数据审计,对市直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据此确定对市民政系统、卫计委、教体局、统计局、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侨办、供销社、国库支付中心、池州日报社等10个市直部门和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完成。
10.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财政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关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收益、非税收入等资金进行审查,关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预算分配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牵头,各区管委会审计机构自行组织实施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5月底结束。
11.2016-2017年度全市失业保险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失业保险资金安全、促进资金保值增值、完善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为目标,重点关注失业保险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控制和欺诈防范机制等。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参加。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2.重点事项审计调查(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规范涉企收费管理、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共享情况等事项。
组织方式:财政审计科、审计信息技术应用科组织实施,局机关有关科室参加,对涉企收费管理、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整合共享情况等3个事项开展审计调查,抽查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延伸调查有关单位和企业。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结束。
(四)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市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省审计厅授权市审计局实施省辖市管理的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
1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机关有关科室对贵池区政府原区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4.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对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4个单位的4名原任或现任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15.市属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授权)。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高职院校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重大经济决策、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对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现任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五)公共投资审计
共安排市级公共投资审计项目9个。各县(区)公共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6.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组织方式: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实施。
审计时间:2018年1月开始实施审计,4月15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17.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交办)。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控制成本、规范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等国家重大宏观政策落实情况。上半年完成的政府投资审计结果,纳入同级审报告。
组织方式: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牵头,对8个市级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8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安排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外资运用审计项目1个。
18.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牵头,根据省厅统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厅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市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迎接新时代,适应新时代,努力推进新时代池州审计工作新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以昂扬的斗志,勇于担当的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完成好2018年计划安排的各项审计任务,切实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计划执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强化统筹指导。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加大审计资源的统筹力度,创新审计组织方式,以政策落实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统筹预算执行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公共投资审计、外资运用审计等项目,推进项目协同实施、成果共享,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全市审计机关的整体合力。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审计处理等行为。严格规范外借人员管理,对借用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等人员参与审计的,或需要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审计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加强廉政、保密和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五)提高审计效率。要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拓展大数据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模式,聚焦审计重点,对重大疑点线索安排延伸审计,避免切块、承包式审计。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按计划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撤离被审计单位,如需继续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池州市审计机关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表
抄送:省审计厅。
池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