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7-00180 | 名 称: 贵池区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
生成日期: 2018-06-08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贵池区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统筹谋划稳步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为健全和完善审计监督体系,打通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全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近日,贵池区全面启动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统筹谋划,分步组织实施审计。贵池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同意,由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委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区启动实施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区209个村居分三年审计实施完成,2018年度安排开展76个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二是购买服务,明确审计实施方式。《通知》明确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各镇街道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审计,按照“三年轮审一遍”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公开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审计计划,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打包”,统一委托协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审计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区财政预算,由区审计部门统一管理。
三是加强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区审计部门负责审计业务指导工作。在项目实施前,区审计部门编印了《贵池区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手册》,并对镇街道和协审中介机构参加审计的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讲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文书格式,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审计移送、整改和公告及审计工作纪律等。同时,区审计部门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管,派出人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四是强化考核,注重审计质量评比。区审计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务质量检查评比的通知》,明确此项审计工作结束后,每年年底由区审计部门组织对协审机构协审的项目进行审计质量考核评比,并给予奖惩。区审计部门将项目质量检查评比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协审项目的依据。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审计项目任务,或审计质量评比整体较差的协审机构,下一年度将不再安排协审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