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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4-00160 名  称:  闲置土地认定书 池贵国土认字[2018]37号
生成日期:  2018-04-10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合同履约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综合政务-市...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国土、闲置土地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闲置土地认定书
池贵国土认字[201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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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贵池分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为贵2015-8,宗地坐落于前江工业园区长江以东、远航公用码头以北,面积为53996平方米,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池贵国土调字[2017]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2018年4月10日

 

抄送:前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区国土分局前江中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