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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611-01905 名  称:  关于市直在建工程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生成日期:  2017-04-26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监管执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关于市直在建工程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述:  关于市直在建工程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市直在建工程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外来驻池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市直在建工程质量,我局于10月25日-11月1日开展了市直在建工程质量抽查活动。现将有关抽查情况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根据“差别化”管理名单,按照“A”类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自查、“B”类项目抽查不少于30%、“C”类项目全数检查的原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了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钢筋原材质量、现浇板板厚、钢筋保护层及钢筋间距,共抽查了19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37项单体工程,抽测了122块现浇板的板厚、钢筋保护层及钢筋间距、122个混凝土构件的强度,51组钢筋原材。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存在现浇板板厚尺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其中个别工程问题比较突出。如:伊美城市首府二期25#楼工程二层顶板(7-9/B-J轴线)设计板厚120mm,现场实测板厚为111mm,三层顶板(1/14-16/H-L轴线)设计板厚100mm,实测板厚为111mm;高新区农贸综合市场二期工程设计板厚100mm,实测一层顶板[(2-12)-(2-14)/(2-L)-1/(2-L)轴线]板厚为123mm、二层顶板[(2-17)-(2-18)/(2-V)-(2-W)轴线]板厚为125mm;万成香格里拉B区幼儿园工程设计板厚100mm,实测一层顶板[4-(1/4)/D-(1/D)轴线]板厚为118mm、二层顶板(9-12/D-F轴线)板厚为121mm。

2、现浇板负筋保护层控制不到位。如:池州市曼哈顿小区10#楼工程,现场实测二层顶板(11-13/B-1/C轴线)、三层顶板(1-1/5/A-C轴线)、四层顶板(2-1/3/F-G轴线)共18个测点均不符合要求;香格里拉B区15#商业工程,现场实测一层顶板(1-2/A-C轴线)、二层顶板(4-5/A-C轴线)和(2-3/A-C轴线)共18个测点均不符合要求。

3、少数工程现浇板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如:浦西新城A区23#楼工程一层顶板(21-23/E-F轴线)和(4-6/E-F轴线)设计平均间距150㎜,实测平均值分别为182㎜和190㎜。

4、个别工程混凝土构件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如:池州市曼哈顿小区10#楼工程抽测的一层剪力墙构件(8/D-E轴线)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在26.5Mpa,二层剪力墙构件(6/A-C轴线)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在20.6Mpa,三层剪力墙构件(13/1/B-C轴线)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在21.7Mpa,设计为C35,不满足设计要求;池州市徽商江南世家三期G6#楼工程抽测的一层剪力墙构件[19/A-(1/A)轴线]和[22/D-E轴线]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分别为28.1Mpa和26.4Mpa,二层剪力墙构件(18-19/C轴线)和(14/ B-C轴线)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分别为28.4Mpa和28.3Mpa,设计为C30,不满足要求。

5、个别工程钢筋原材力学不符合标准要求。如:孔井安置点C区二标段的HRB400(14)的钢筋原材拉伸性能检测不合格。

三、处理意见

1、对实体质量抽测中发现的问题,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查找原因,并对我局未抽查到的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应将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我局。

2、对本次质量抽查中砼构件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钻芯取样检测验证;钢筋原材拉伸性能检测不合格的,应按规范要求加倍复试。若仍不合格,将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本次质量抽查中检测出板厚、钢筋保护层和钢筋间距的问题较为突出的伊美城市首府二期工程25#楼的项目经理苏斌、池州市曼哈顿小区10#楼的项目经理李永强、万成香格里拉B区幼儿园工程的项目经理纪光顺和香格里拉小区B区15#商业的项目经理郑光明、高新区农贸综合市场一期一区工程和二期工程的项目经理章利贵、浦西新城A区19#、23#楼的项目经理巩寅,依照《关于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动态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质函〔2015〕363号)文件规定,分别记6分处理。

4、对本次质量抽检的高新区农贸市场和曼哈顿小区10#楼的项目总监徐能煊、万成香格里拉B区幼儿园工程和香格里拉小区B区15#商业的项目总监施向东,依照《关于印发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建质〔2016〕91号)文件的规定,将列入“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3个月。对伊美城市首府二期工程25#楼的项目总监檀柱、浦西新城A区19#、23#楼的项目总监汪桂明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5、针对此次检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及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我局将予以信用扣分处理,并录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监管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督办及限期整改工作。对受检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督促整改,并将复核和处理结果在2016年12月1日之前上报我局;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未上报复核和处理结果的,我局将按拒不整改进行立案查处。

2、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若不履行职责,后期质量抽查仍出现超规范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质量突出的问题,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3、加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施工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池质安〔2012〕60号)文件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控制。

4、加强现浇板板厚、钢筋间距施工质量控制工作。应认真编制、严格模板安装方案、混凝土施工方案,切实做到事前进行技术交底,事中落实“三检”制度,事后加强检查和验收,确保现浇板板厚、钢筋间距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加强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施工质量控制工作。混凝土施工前,应严格检查混凝土配合比单、发货单等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加大对混凝土塌落度抽查频次。浇筑时应确保混凝土振捣密实并按规定留置混凝土标准和同条件养护试块,浇筑完成应做好混凝土养护工作。

6、加强钢筋原材的质量控制工作。各项目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选定钢筋原材,做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且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7、加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池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规定的通知》(池建质〔2014〕73号)和《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池建质函〔2015〕364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钢筋间距及混凝土施工、养护的控制工作,防止出现质量常见问题。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