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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6-00624 名  称:  全区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生成日期:  2018-06-08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监管执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督查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全区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王宏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及市安委办相关要求,按照区委高书记、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区安委办立即行动,组织了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等部门成立四个督查组于6月2日对我区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重点对棠溪镇、梅街镇、里山街道、墩上街道、涓桥镇、殷汇镇共30家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工程进行了督查。其中共督查棠溪镇11家非煤矿山:需要建设物料大棚(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30万元以上的)4家,其中: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的2家,正在建设的1家,待设计报批的1家,不需要建设物料大棚7家。共检查梅街镇6家非煤矿山,其中:需要建设物料大棚的4家,不需要建设的2家,万隆矿业凹山石灰石矿、九华金峰矿业来龙山白云石完成了设计等工作并报区住建委办理了前期文件,2家未进行设计等前期工作,未建设。共检查里山街道4家非煤矿山:需要建设物料大棚的3家,不需要建设的1家,其中已建成2家,正在建设的1家。共检查墩上街道5家非煤矿山:其中已建成4家, 另外池州华庆石业有限公司原大棚倒塌,要求重新进行设计,并按照建设程序报建。共检查涓桥镇2家非煤矿山:其中已建成1家, 另外1家为延期关闭矿山不需要建设。共检查殷汇镇2家非煤矿山:其中已建成1家, 另外1家为延期关闭矿山期关闭矿山不需要建设。

二、存在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各企业在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和单位在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中的信息交流少,底数不清楚,双创办和两山办在非煤矿山绿色双创方案审查后没有通报区住建委、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各企业需要建设物料大棚具体情况。二是监督管理主体不清,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区两山办、区双创办、区住建委、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未按照“谁审查、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也未得到重视加强认真加以监管。三是属地管理中也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没有认真履行三管三必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在绿色矿山创建的过程中存在赶进度、压成本,不重视程序和质量,同时存在不包了之,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等。

三、有关建议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两山办、区双创办、区住建委、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不留死角。同时建议:一是上述部门和单位在非煤矿山物料大棚建设中应加强信息交流,摸清底数,双创办和两山办在非煤矿山绿色双创方案审查后通报相关部门各企业需要建设物料大棚具体情况,便于分类指导、分类管理。二是各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查、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三是区住建委要摸清底数,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30万元以上的要拟定方案、明确程序及审批手续,督促完善设计、施工、监理程序,并加强所有建设行业的监督管理。四是对未批准建设的单位,擅自动工建设,由所属镇、街道报区住建委按“打非治违”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五是区安监局、区经信委要把物料大棚建设安全纳入检查的内容,强化安全监管。六是有关镇街要加强属地管理,形成合力。七是要督促企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不能一包了之等。

87365.com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