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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5-00751 名  称:  关于2016年度贵池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
生成日期:  2018-05-16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关于2016年度贵池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2016年度贵池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8年5月15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报告并形成了决议,要求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关于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2017年8月3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度和整改成效,要求有关部门正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区审计局建立了谁主审、谁督查的审计整改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张清单、一位人员、对标销号的审计整改管理模式,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从根源上抓好整改。同时,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审计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制定整治方案、举行专题交办会、跟踪督促整改,对未整改到位审计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整改实效及时进行通报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审计整改,保证整改质量。2017年12月13日,区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对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落实。

从审计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机制、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

通过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上缴财政资金7149.43万元,追回借款8.5万元,补缴税金0.92万元,改正问题10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项,退还廉租房12套,推进水利建设工程进度1项,完成了6个灾后水利水毁修复工程验收工作。

二、关于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映4大类20个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5个,仍在整改中的问题5个。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15个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的问题。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区财政局在编制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和补助下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本级预算,全面反映全区预算收支情况。统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规程,从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预算,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延长预算编制周期,提前部署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到早布置、早谋划,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规范预算调整管理。为保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事项,区财政局2017年10月初就发文通知各部门编报预算调整情况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调整内容依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预算调整方案清楚列示调整理由、项目和金额。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要求,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拨款。对于2015年度部分农发项目资金直至2016年度才拨付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主动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2017年以来还需拨出的项目资金,区财政局各科室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完善拨款手续,争取尽快拨出。对于确实无需拨出的专项资金,根据上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关于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2017年,区政府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积极培植财源,努力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区财政收入征收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狠抓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2017年全区非税收入为75570.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6.5%,比上年下降6.6个百分点。

4、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产生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考虑财政收入的计划性,在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将部分非税收入当年未缴入国库。2017年初,区财政局已将应缴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5、关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仍然没有建立的问题。由于市地税局已建立了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涉及贵池区的相关信息、数据通过市共享平台及时推送至区地税局。鉴于市区实行一体化征收体制,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区地税局一直没有单独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下一步,区地税局将进一步运用好相关共享部门推送的基础性信息和数据,使涉税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6、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区民政局“两节”慰问农村困难户、低保户、老党员等群体,挤占工会送温暖资金9.6万元,区民政局已专题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今后对 “两节”送温暖资金单独进行划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抽检购样品管理不规范问题,明确规定对手续不完备的购样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对金额较大和涉及酒类的购样费支出严格审核,加强监督;从2018年起实行购样费预算管理,年初对各所下达预算指标,细化分类,严格控制购样费支出。区水产局针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已组织人员对以前年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和处理,并成立了涉渔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涉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分配原则,严格实行专项资金评审公示等制度。

7、关于违规收取学生学费的问题区职教中心违规将分年度收取的学生学费实行一次性收取,收取的10.5万元学费审计期间已收缴区财政。2017年下半年,区职教中心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规范收费行为。

8、关于未及时申报缴纳相关税金的问题市中医院已于2017年5月24日(审计期间)补缴了非医疗服务取得的54030元的收入税款。

9.关于个别医疗设备项目举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由于以前年度区医管会对各医院上报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未正式下达批复文件,导致医疗设备采购程序不规范。目前,市二院、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对所有需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均纳入了政府采购预算,一律报经区医管会批准下文后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10、关于少数项目前期建设手续不齐全的问题目前,市教育园区马衙安置点小区、乌沙船舶基地小区配建廉租房等项目通过积极补办前期建设手续,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

11、关于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的问题马衙街道碧山居委会占用12套廉租房作为社区办公用房,属于违规改变廉租房用途的行为。马衙街道已督促碧山居委会于2017年11月搬离并恢复原状。

12、关于未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问题西岔湖、河东圩、合成圩堵口复堤、洋闸站、新河站水毁修复等5个工程于2017年5月底分别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西埂站进水池水毁修复工程因受汛期影响,已于2017年10月份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3、关于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因谷潭圩排涝站由修复项目改为拆除重建项目,导致建设周期延长。施工单位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于2017年5月15日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14、关于少数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市中医院综合楼工程属于国家投资项目,也是贵池区人民政府2014年十件实事之一。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大楼早日竣工,综合楼部分附属工程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时任市中医院主要负责人已受到处理。市中医院认真汲取教训,已将所有大型基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计划,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批准。

15、关于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的问题2012年度实施的前江工业园区6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BT项目,经多方协调配合,完善了相关工程资料,该项工程已进入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阶段。

(二)正在整改中的5个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问题2017年12月,市二院、市中医院重新修订了《绩效考核办法》,从2018年起将之前纳入工资表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方案已上报主管部门待批。

2、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的问题截止审计日,市中医院历年借款余额9.7万元。2017年8月已收回5名职工借款8.5万元,另有一位已去世的职工因房改拆迁借款1.2万元未收回。市中医院已作坏帐上报区国资委待批核销。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存在此类问题的主要是2013年以前的安置房建设项目,结合巡视整改,区政府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江口街道办事处、兴业公司等有关建设单位正在抓紧补办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销售许可证等手续。

4、关于资产负债率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市中医院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偿还银行借款,2017年度总计偿还债务3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中医院资产负债率下降了0.72%。该院认真制订还款计划,力争2-3年内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的安全预警线范围内。

5、关于未足额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问题由于区水产局目前无法对全区专业捕捞渔民年产值进行分户测算,因此,在实际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费征缴时降低省定标准征收。2014年至2016年,区水产局对在册专业捕捞渔民分别按200元/户、100元/户的标准征收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三年合计征收8.13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目前,区水产局正在结合贵池区实际,研究出台贵池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缴(减、免)管理办法,提请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关于整改工作的下步打算

审计发现的问题,既有个性的问题,也有普遍性的问题,还有屡审屡犯的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根源,既有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原因。我们将持续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办,促进审计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审计整改。一是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坚持以防范问题发生、改进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创新有利于防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拓展审计思路,转变审计理念。二是进一步构建协作机制。建立由区政府督办室牵头,区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督办机制,共同抓好审计问题整改。三是进一步强化过程跟踪。持续强化对重点领域推进改革、重要政策贯彻执行、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在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

    (二)强化结果公开推动审计整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凡是符合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和要求的审计结果,全部予以公开,推动实现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开的重要内容,“倒逼”整改落实和制度完善,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对审计结果公开后拒不整改的,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完善结果运用促进审计整改。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审计机关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作出处分决定。对被审计单位消极应对、敷衍拖延审计整改,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