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浏览
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7-00240 名  称:  贵池区安监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生成日期:  2018-07-02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抽查计划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安监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抽查事项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和范围

抽查内容

抽查的比例

实施检查的时间段

安全生产有关许可是否齐全、有效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的立项审批、土地、环保、消防等方面手续是否真实、全面。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台账、资料,隐患整改资金投入,隐患复查验收等资料。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作业现场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特种人员持证情况,现场管理情况。有无“三违”现象。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作业现场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特种人员持证情况,现场管理情况。有无“三违”现象。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安全设施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安全验收报告,组织专家验收情况,验收文件资料、备案报告。各环节完成后安监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重大危险源监管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台账资料,开展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情况的资料、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各部门、岗位、车间、班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状签订情况,半年或一年的考核落实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1.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2.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3.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4.培训收费的情况;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及兑现奖惩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记录,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发票;查验购买的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查验企业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在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冶金煤气、液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现场查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记录及费用开支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监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查验企业重大危险源台账及定期监测、评估、监控记录,检查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及演练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培训教育记录。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从业人员佩戴情况。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对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相关企业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检查协议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情况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承包、承租协议,检查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检查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单。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情况、安全隐患基础台账、隐患整改五落实情况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所,贵池、前江工业园区安监分局

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的持证企业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执行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及安全风险防控情况等。

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20%

随机抽号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实施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结果公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