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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5-00746 名  称:  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交易中心装饰工...
生成日期:  2018-05-24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审计结果公告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交易中心装饰工程、交易中心水电安装工程、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精养鱼塘改造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组织审计人员于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对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交易中心装饰工程、交易中心水电安装工程、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精养鱼塘改造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贵池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鱼塘改造工程位于贵池区唐田镇沙山村,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水产品交易中心单体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精养鱼塘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沙山村村民委员会。其中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由石台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中标承建,中标价为471148.98元;水产品交易中心水电安装、装饰工程、精养鱼塘改造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精养鱼塘改造工程中标承建单位为池州市城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为92997.61元;水产品交易中心水电安装工程中标承建单位为安徽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6543.81元;水产品交易中心装饰工程中标承建单位为安徽林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96890.5元。上述项目设计单位为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池州天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8日。2018年1月20日,工程通过了由工程建设各方组成的竣工验收组成员的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隐蔽工程记录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有关证明资料报送至贵池区审计局审计。 

二、审计实施情况

(一)审核范围

结算审核范围为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交易中心装饰工程、交易中心水电安装工程、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精养鱼塘改造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二)审核依据

1、施工合同、结算书;

2、现场有关工程量经济签证资料;

3、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4、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

5、现场勘查、实地丈量、抽查复算记录;

6、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三)审核结果   

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送审结算价为558722.60元(大写:伍拾伍万捌仟柒佰贰拾贰圆陆角);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513196.33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壹佰玖拾陆圆叁角叁分)。核减金额为 45526.27元,核减率8.15%。

水产品交易中心装饰工程送审结算价为96890.50元(大写: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圆伍角);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88170元(大写:捌万捌仟壹佰柒拾圆)。核减金额为 8720.50元,核减率9.00%。

水产品交易中心水电安装工程送审结算价为59519.8元(大写:伍万玖仟伍佰壹拾玖圆捌角);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56543.81元(大写:伍万陆仟伍佰肆拾叁圆捌角壹分)。核减金额为 2975.99元,核减率5%。

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精养鱼塘改造工程送审结算价为99486.09元(大写:玖万玖仟肆佰捌拾陆圆零玖分);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92997.61元(大写:玖万贰仟玖佰玖拾柒圆陆角壹分)。核减金额为 6488.48元,核减率6.52%。

(四)工程款支付情况

1、唐田镇沙山村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附属工程。按合同约定,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决算或审计后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5%,余额除5%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截止到2018年2月7日,建设单位已经支付施工方工程(进度)款20万元,为合同价款的42.45%。

2、水产品交易中心装饰工程、交易中心水电安装工程、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精养鱼塘改造工程。按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审计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按工程验收合格计算)。截至到2018年2月8日,建设单位尚未拨付工程(进度)款给施工单位。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

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不到位。如工程签证及工程验收文件上未注明日期,无工程竣工图纸,主体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验收资料、管理资料不全。建议建设单位规范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形成和汇总操作,加强对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水产品交易中心工程及鱼塘工程地块属于沙山村“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地事宜依据《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事宜》(唐田镇沙山村2016年8月18日会议)进行征收,共征收土地面积为10.04亩,共计补偿费用为20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