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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5-00744 名  称:  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
生成日期:  2018-05-24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审计结果公告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杏花名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竣工结算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组织审计人员于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对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杏花名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贵池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位于贵池区杏花名苑安置点,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1-2#、4-17#楼主体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地下室主体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工程建设单位为池州市贵池区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由池州市金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暂定合同价87803210元。设计单位为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开工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2014年12月31日,工程通过了由工程建设各方组成的竣工验收组成员的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2、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位于贵池区新港花园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小区主体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施工。工程建设单位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由安徽文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为528957.35元。设计单位为安徽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浙江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开工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2016年12月20日,工程通过了由工程建设各方组成的竣工验收组成员的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3、杏花名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位于贵池区杏花名苑小区,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围墙(396.45m)和现有栏杆改造为砖墙段(267.7m)。工程建设单位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由安徽中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为436974.13元。监理单位为浙江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15日,工程通过了由工程建设各方组成的竣工验收组成员的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将两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隐蔽工程记录单及工程签证单等有关证明资料报送至贵池区审计局审计。  

二、审计实施情况

(一)审核范围

结算审核范围为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1-2#、4-17#及地下室)项目、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杏花名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

(二)审核依据

1、施工合同、结算书;

2、现场有关工程量经济签证资料;

3、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4、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

5、现场勘查、实地丈量、抽查复算记录;

6、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三)审核结果

1、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工程送审结算价为105973854元(大写:壹亿零伍佰玖拾柒万叁仟捌佰伍拾肆圆);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90711749.54元(大写:玖仟零柒拾壹万壹仟柒佰肆拾玖圆伍角肆分)。核减金额为 15262104元(大写:壹仟伍佰贰拾陆万贰仟壹佰零肆圆),核减率14.40%。

2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送审结算价为550490.8元(大写:伍拾伍万零肆佰玖拾圆捌角);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497353元(大写肆拾玖万柒仟叁佰伍拾叁圆)。核减金额为 53137.8元,核减率9.65%。

3、杏花名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送审结算价为468532.41元(大写:肆拾陆万捌仟伍佰叁拾贰圆肆角壹分);审核认定的造价金额为398571.39元(大写:叁拾玖万捌仟伍佰柒拾壹圆叁角玖分)。核减金额为 69961.02元,核减率14.93%。

(四)工程款支付情况

1、杏花名苑安置点二期工程。按合同约定,以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为依据,以950元/m2为付款基准(三栋为一个批次),一层封顶付至基准价的10%,三层封顶付至基准价的20%,主体封顶付至基准价的30%(所有),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基准价的40%。附属及配套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基准价的50%,余款在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完成后(无质量问题)的第6、12、18个月分三次付清(留下5%质保金),不计利息,若有质量问题按合同规定处理。截止到2018年2月8日,业主方已支付施工方工程(进度)款7875.88万元,为合同价款的89.70%。

2、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按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6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两年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截止到2018年2月9日,业主方已支付施工方工程(进度)款37.03万元,为合同价款的70%。

3、杏花名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按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7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两年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截止到2018年2月9日,业主方支付施工方工程(进度)款30.59万元,为合同价款的70%。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

1、杏花名苑二期项目,所报结算存在漏报、虚报的情况。如B1#、B4#楼附属工程补充决算重复申报,部分主体屋面保温及主体工程水电工程量漏报等。建议建设单位送审前做好工程结算审查工作,避免因漏报、虚报等情况影响审计工作进度。

2、存在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现象。如杏花名苑二期项目主体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均无具体日期。建议建设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规范项目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整理和汇总。

3、工程验收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如杏花名苑二期及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围墙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均没有签时间,新港花园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装饰二标段工程验收后一年才组织送审。建议建设单位规范竣工验收程序,避免因时间节点原因影响项目竣工交付及后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