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7-00986 | 名 称: 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8年第2季度(4月1... |
生成日期: 2018-07-19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医疗服务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综合政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新农合)补偿 发放公示 | 内容概述: 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8年第2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补偿发放公示 |
生效日期: 2018-7-19 0:00:00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8年第2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补偿发放公示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三个部分进行分配:
一、风险基金。按当年新增筹资部分的10%预留风险金,保持累计风险金在当年筹集资金的10%水平。自2018年起, 暂停提取新农合省级风险基金,由区财政管理新增筹资部分的风险基金;已提取的省级风险基金暂保留在省财政专户。
二、医共体切块基金。按人头付费实行总额控制。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按医共体辖区内参合居民人口数(以2018年各镇街内所辖区域内参合人口为准)乘以人头费用标准即为该医共体的年度总额控制费用。(医共体人头费用是按当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金后的95%,减去大病保险切块费用后剩余基金),医共体切块基金含:
1.门诊补偿基金:含普通门诊、常见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大额门诊、村医签约服务包、一般诊疗费等门诊补偿基金。
2.住院补偿基金:含普通住院、按病种付费、特殊慢性病住院、按床日付费、意外伤害、住院分娩等补偿基金。
3.住院总额预付基金:2018年对池州市人民医院实行住院费用总额预算管理。住院总额预算资金实行“核定总额、按季预付、按季结算、年终决算”的方式支付。
三、大病保险基金。2018年按人均35元予以安排。
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8年第2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补偿发放公示一览表详见附件。
附件1: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住院补偿公示一览表
附件2: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门诊补偿公示一览表
附件3: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慢性病补偿公示一览表
附件4: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村级卫生室补偿公示一览表
附件5: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180补偿公示一览表
附件6: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大病保险补偿公示一览表
附件1: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住院补偿公示一览表.xlsx
附件2: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门诊补偿公示一览表.xlsx
附件3: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慢性病补偿公示一览表.xlsx
附件4: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村级卫生室补偿公示一览表.xlsx
附件5: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180补偿公示一览表.xlsx
附件6:贵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第2季度大病保险补偿公示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