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7-00670 | 名 称: 2018年贵池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
生成日期: 2018-07-12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招生信息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2018年贵池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8年贵池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池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确保城区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城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年龄参照执行)
二、招生学校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百荷分校,实验小学平天湖分校,杏花村实验学校,城关小学,人民路小学,城关小学秋浦分校,城关小学新城明珠分校,城西小学,池口小学,杏花村小学,南湖小学,齐山小学,永明小学,市开发区流坡小学,滨湖实验学校,昭明公学。
三、学区划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城区小学学区以适龄儿童现居住地为依据进行划分。
四、学区划分
序号 | 学校 | 招生范围 |
1 | 实验小学本部 | 西片:秋浦路以北—长江路以西—建设路以南—建设路供电局宿舍以东—原郎家巷(桃园小区内)以东; 东片:翠百路以东—区地税局与黄山岭铅锌矿宿舍中间的巷道以南—永胜巷以西——池阳路以北; 中片:长江路以东—秋浦路以北—牌坊街以西—池阳路以南; 南片:长江路以东—秋浦路以南—牌坊街孝肃路86号以西—翠微路以北—南湖杏园A楼。 北片:长江路以东—池阳路以北—翠百路以西—西起长江中路工商银行沿市博物馆后围墙向东延伸至翠百路九华农商行以南。 |
2 | 实验小学百荷分校 | 北片:长江路以东—百牙路以南—翠百路以西—建设中路以北。 南片:长江路以东—建设中路以南—翠百路以西—西起长江中路工商银行沿市博物馆后围墙向东延伸至翠百路九华农商行以北。 东片:翠百路以东—百荷步行街以南—永胜巷以西—区地税局与黄山岭铅锌矿宿舍中间的巷道以北。 |
3 | 杏花村实验学校 | 白洋河以西(南)---秋浦河以东---南至十里社区驾训班止(其中:杏花诗苑小区同时可以选择杏花村小学)。 |
4
| 城关小学本部 | 北片:秋浦路以北—牌坊街以东—池阳路以南—永胜巷以东—百荷步行街以南—东湖路以西; 南A片:秋浦路以南—东湖路以西—翠微路以北—南湖杏园—牌坊街以东(不包括南湖杏园A楼); 南B片:翠微路以南—齐山大道以西—科苑路以北---城防五号沟以东(即原翠微新村和原温州商贸城),同时可以选择南湖小学。 东片:秋浦路以南—东湖路以东—人民路以北—九华山大道以西。 |
5 | 人民路小学 | 人民路以南——齐山大道以东—-九华山大道以西北。 |
6 | 城关小学秋浦分校 | 东湖路以东—秋浦路以北—九华山大道以西—清风路以南(不含华府骏苑小区)。 |
7 | 城关小学新城明珠分校 | 南片:1.百牙路以北-九华山大道以东-平天湖西堤以西-清风路以南;2. 华府骏苑小区。 北片:清风路以北-东湖路以东-平天湖通长江河道以西-长江大堤以南。 |
8 | 南湖小学 | 中片:齐山大道以西—翠微路以南—长江路以东—寄隐路以北; 其中:翠微路以南—齐山大道以西—科苑路以北---城防五号沟以东(即原翠微新村和原温州商贸城),同时可以选择城关小学。 西片:长江路以西—市二中南院墙以南—白洋河大堤以东—清溪街道联盟社区以北。 |
9 | 城西小学 | 北片:秋浦路以北—虎泉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建设路供电局宿舍以西—原郎家巷(桃园小区内)以西; 南片:秋浦路以南—长江路以西—市二中南院墙以北—白洋河大堤以东。 |
10 | 杏花村小学 | 秋浦路以北—白洋河以东—建设路以南—虎泉路以西; 白洋河以西—杏花村大道以东—南外环以北(杏花诗苑小区同时可以选择杏花村实验学校); 建设路以北—虎泉路以西—百牙路以南—昭明大道以东(同时可以选择池口小学); 金碧秋浦小区。 |
11 | 池口小学 | 西片:长江路以西—建设路以北—秋浦河以东(其中:建设路以北—虎泉路以西--百牙路以南—昭明大道以东同时可以选择杏花村小学); 东片:长江路以东—百牙路以北—东湖路以西—长江大堤以南。 |
12 | 市开发区流坡小学 | 平天湖通长江河道以东—长江大堤以南--牧之路以西--平天湖以北; 市开发区企业员工适龄子女。 |
13 | 齐山小学 | 齐山大道以东—沙济路以北—双溪路以东—永明路以北。 |
14 | 永明小学 | 绣春河以南--齐山大道以西—沙济路以南—双溪路以西—永明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的原招生范围(含碧桂园小区)。 |
15 | 实验小学平天湖分校 | 殷汇路以东:50万平方米安置点;梅林花园等小区;江口街道的三范村、查村村、同义村及其安置点片区;马衙街道的老泥河村片区。 |
16 | 滨湖实验学校 | 殷汇路以西:天逸华府小区、天湖丽景湾小区、锦绣苑小区、碧湖云溪小区、银茂新天地小区、毓绣苑小区、银海花园小区;马衙街道的顺利、碧山、老杨安村片区。 |
17 | 昭明公学 | 面向全区自主招收一年级新生。 |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登记时间:2018年8月15日~17日;
(二)学校调查摸底时间:2018年8月19日~26日;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18年8月27日~28日;
(四)开学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2日。
六、招生办法
(一)登记要求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根据适龄儿童居住地和学区划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和住宅房产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登记。
(二)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住宅并取得住宅房产证的:⑴需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⑵房产证被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须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印章)。
2.适龄儿童的父母有住宅已入住,但尚未取得住宅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契税发票等有效证件。
3.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已实际居住的:⑴城区户籍的,到划分学区内的学校登记;⑵非城区户籍的,到定点学校登记。定点学校:杏花村实验学校、齐山小学、市开发区流坡小学。
4.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城区,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且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出生入户时与父亲(母亲)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三代同住至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可作为登记入学依据。
5.拆迁户、集体户(住集体宿舍)按原居住地为登记入学依据,但需提供拆迁证明或原居住地有效证件。
6.长期租住廉租房的,到廉租房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7.军人子女属于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按照池州市教育局、池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号)要求执行。
8.依照《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池政〔2017〕78号)的规定,购房人在主城区已购新建商业用房和公寓且其由本人实际营业或居住的,其子女可在相应学区的小学入学。
9.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到定点学校登记入学。登记时需持:⑴流出地政府证明或户口簿;⑵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须加盖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公章)到定点学校登记。定点学校:杏花村实验学校、齐山小学、市开发区流坡小学。
七、招生纪律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在2018年贵池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校招生工作,各相关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
(三)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入学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登记,接待要热情,不得相互推诿。登记时间内,定点学校不得拒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入学。
(四)各校不得对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五)各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的原则,统筹教育资源,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
(六)各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生。
(七)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要在当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与城区学校同步进行。要努力做好本地生源的入学工作,以减轻城区学校的招生压力。
九、实施日期及举报电话
(一)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联系电话:3219832。
(三)举报电话:321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