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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708-00003 名  称:  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意见
生成日期:  2017-07-31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文  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意见 内容概述: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2〕2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省科技经费投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费投入效益,现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科技经费指列入省财政科学技术科目预算(不含自主创新专项经费),用于提升全省创新能力、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创新载体建设、前期项目培育和国家项目(工程)配套等开支。

    二、创新载体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院士工作站、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公共创新平台、新型研发实体等。

    省科技厅分类建立导向明确、操作简便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对创新载体定期组织绩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择优资助。

    三、前期项目主要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对外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等省级科技计划。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应用技术成果开发、转化以及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等,对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先期培育。

    前期项目管理采取初审权下放、限额推荐、专家咨询、竞争择优的方式立项,以无偿拨款资助方式为主,预留部分经费待项目验收后拨付到位。限额推荐项目数指标与各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绩效挂钩。

    四、国家项目(工程)包括省部会商、省院会商确定的重大事项、跨区域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工程等。省科技经费将给予一定比例经费配套,加强与国家经费预算的衔接。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后视同通过省级验收。

    五、省科技经费预算科目列支的项目评审评估验收费、综合业务经费、科研预备费等,主要用于项目日常管理支出、科技统计宣传、援疆援藏和其它重点工作等。

    六、省科技厅建立网上项目申报立项监管系统,从项目申报、咨询、立项、合同、年度检查到验收,均在网上运行,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七、创新载体建设获立项资助后,需签订《安徽省XXXX创新载体建设绩效合同》,突出载体创新能力产出指标。其它项目获立项资助后,需签订《安徽省XXXX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突出研发投入、发明专利、人才等量化指标。

    八、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承担单位要按国家、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科目细化预算,单独建帐,按规定标准开支,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

    九、承担单位要认真执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科技厅业务主管处室提交执行报告。

    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