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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5-00343 | 名 称: 关于开展池州红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21”物体打击事故... |
生成日期: 2018-05-09 |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事故调查处理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 号: | 语 种: 中文 |
关 键 词: 事故 | 内容概述: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开展池州红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2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公安梅龙分局,区监察委,区总工会,区经信委,区住建委,梅龙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1日16时左右,位于江南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池州市红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等级属一般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池州市安全监管局指派,区政府决定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现将事故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组成
组长单位:贵池区安全监管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梅龙分局、区监察委、区总工会,区经信委,区住建委。
配合单位:梅龙街道办事处。
二、事故需要调查询问的有关人员
1、池州红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承包池州红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场地进行生产经营人员
合同签订人、参与合伙经营人、现场负责人、安排拆除负责人和介绍收购废品的中间人
3、实施拆除的相关人员
废品收购老板、切割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参与事故救援其他人员
三、事故调查询问时间
事故调查组定于2018年5月11日开始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询问地点请梅龙街道办事处安排一处调查询问地点,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准时接受调查。
四、有关事项
1、请各调查组成员单位派一名熟悉相关业务的同志参加调查工作。
2、请梅龙街道办事处通知接受调查询问的有关人员、安排好调查询问场所和做好故事现场勘察协调工作。
3、商请市公安局梅龙分局将事故现场勘察及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复印材料交事故调查组。
4、请调查组成员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池州市长江中路原区政府大院集中乘车至梅龙街道。
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