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规模工业发展的决定
来源:无部门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9-09-1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工业)是实施“工业强区”战略的主力,是支撑产业优化升级的中坚,是带动区域工业发展的引擎。为加快培植一批主业突出、辐射明显、竞争力强的规模企业,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现就加快规模工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树立标杆、率先崛起”的目标,坚持以培植规模企业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投入,强化扶持,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实现规模工业的快速突破,推动全区工业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通过大力培植规模企业,确保到2010年底,全区实现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3户,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30户,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300户;全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22.5亿元;规模工业上交税收达到5亿元。
      二、落实扶持措施,做大做强规模工业
    (三)实施项目带动。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加强项目的挖掘、筛选、论证、储备、推介和争取工作,每年安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其中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20个,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0个,力争做到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形成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突出工业招商。实施“招商引规”战略,紧紧抓住国内外产业资本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设置必要的项目准入门槛,坚持引资与选资并重,着力引进非金属矿精深加工、机械及零部件制造、优质农产品加工等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协作配套型、科技成长型工业项目。强化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机制,改进招商服务,加速招商项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引导本土现有企业围绕产能扩规和技术升级策划一批重大招商项目,鼓励外来新投产运营企业再投资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支持企业到境内外上市和发行债券。
    (五)促进做大做强。发挥企业在做大做强方面的主体作用,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引导相关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实行产品配套,延伸拓展上下游产品,形成产业链。
    (六)打造产业平台。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集中力量办好贵池工业园区,争取到“十一五” 末使贵池工业园区跻身全省先进园区行列,积极扶持梅龙、梅里、梅街、前江、涓桥等镇街道工业集中区或工业小区加快发展,形成特色经济板块。落实吸引企业进入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实行产业定向招商,引导同类企业集聚发展。对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政府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新厂建设,同时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七)深化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组织开展改制企业“回头看”,巩固企业改制成果。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深化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八)推动技术进步。认真落实企业技术进步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实施的符合产业导向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企业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或贴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有关资金补助或贴息项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生产、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经省级以上认定后,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
    (九)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工业企业争创优势品牌,逐步引导企业实现由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品牌经营的转变。工业企业当年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出口名牌的,奖励企业20万元;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奖励企业10万元;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出口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1万元。
    (十)鼓励外向开拓。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和推动企业尝试通过战略联盟、设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研发机构等方式,全力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
    (十一)重视节能减排。注重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工业企业实行资源综合利用,按有关规定减免税收。坚持关闭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替代转产一批、整合提高一批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对小煤窑、小砖窑、小火电、小钢厂、小水泥、小矿山的结构调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十二)优先要素供给。加强政银沟通,积极向商业银行推荐发展快、效益好的工业企业,促进银企合作。做大担保公司规模,提高对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的融资能力,切实解决工业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用足用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设用地置换等政策,对发展前景广阔、支撑带动力强的工业重大项目,优先安排报批用地计划。按照有序供电的要求,积极协调保障工业企业生产、建设用电。加强综合协调,建立运输快速通道,确保重点物资和煤炭等主要原辅材料的运输畅通。
    (十三)加强人才建设。壮大企业家队伍,造就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经营者,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种专业技能人员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促进规模工业发展
   (十四)建立组织机构。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业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其中镇街道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应由3-5人组成,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并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为办公室主任。建立规模工业联络员制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指导企业加快发展,对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安排区级领导直接联系。
   (十五)创优发展环境。把2008年作为规模工业发展的突破年,深入组织开展“规模工业发展大讨论”活动,定期举办“工业论坛”讲座,努力营造关心规模工业、支持规模工业、发展规模工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收费管理,完善收费许可、收费明白卡和收费公示制度。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等重大问题的检查外,禁止面向工业企业的检查、评比、达标等活动。加大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维护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区直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服务规模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公开承诺并切实执行。
   (十六)实行目标管理。每年签订一次规模工业发展责任状,将年度规模工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分解到镇街道和贵池工业园区。同时,将规模工业发展纳入镇街道、贵池工业园区综合目标考评范围。定期组织召开规模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协调会,对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月分析、月通报、季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模工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十七)严格考核奖惩。按照 “三个为主”的原则,即以当年新上以及通过技改扩规升级为规模企业个数多少为主,以当年新增规模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绝对数大小为主,以规模工业对财政贡献率高低为主,坚持把规模工业发展速度和水平作为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贵池工业园区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规模工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促进规模工业发展的各项贴息补助、考核奖励等。对在完成年度规模工业发展任务或服务规模工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镇街道、贵池工业园区、区直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或在服务规模工业发展中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十八)本决定由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