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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船舶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乌沙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27 16:07:30


船舶工业是为水上运输、水域资源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是军民融合式战略性产业,是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船舶工业,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增长、保障水上运输安全、发展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国制造2025》、《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国家规划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等省相关规划制定,根据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针对产业新常态下的新趋势和新问题,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船舶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形势

(一)主要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船舶工业保持平稳发展、深化结构调整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船舶工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努力克服产业发展下行压力,取得显著成就。“十二五”期间,我省船舶工业累计造船完工量1241.3万载重吨、工业总产值891.6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间增长88.08%和139.68%。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化解造船产能过剩矛盾,共调整造船产能115万载重吨,船舶工业产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了以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长航集团江东船厂、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以及合肥熔安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龙头,以芜湖三山、芜湖无为、铜陵枞阳、马鞍山当涂、马鞍山和县、池州乌沙等6个万吨级造船产业集聚区,以宣城、蚌埠、阜阳、亳州、淮南5个千吨级造船产业集聚区,以及合肥、安庆两大船用柴油机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发展的产业格局。沿江船舶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造船基础设施、技术条件完备,造船能力约占全省的80%。

我省船舶工业正逐步改变“低、小、散”的现状,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海工船、新能源动力船舶、汽车滚装船、豪华游艇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研发制造取得新突破;动力装备及系统、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核心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初具规模,船舶配套能力不断增强。产品从以内河常规型船舶为主过渡到以5000吨级以上近海散货船等较高附加值船舶为主,在建船舶包括海工船、冰区加强型集装箱船、油船、化学品船、汽车滚装船、豪华游艇等多种科技含量较高的船舶,以及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燃油供应单元和船用环保设备、船用钢材、船用电器、船用电缆、锚链、系泊设备、船用涂料等船舶配套产品,并已形成一定能力。产品出口到欧美亚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省已成为我国内河造船重点地区之一。

(二)挑战和机遇。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国际、国内船舶市场需求大幅下降,手持订单持续减少,产业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航运和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密集出台,船舶节能、安全、环保要求不断升级;需求结构加快调整,节能环保船舶、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产品逐渐成为新的市场增长点。船舶工业已经进入了新一轮深刻调整期,围绕技术、产品、市场的全方位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我省船舶工业创新能力不强、高端产品薄弱、配套产业滞后等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迫切。

但也应该看到,我省船舶工业初具规模,造船与配套协同发展,内河船舶拥有量居全国前列,劳动力资源充裕,省内市场潜力巨大,比较优势依然突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加速崛起战略的实施,为船舶工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着长江、淮河等内河航道建设不断升级,通航条件和能力的改善和提高,以及内河船型标准化的深入实施,“十三五”期间内河船舶市场需求有望保持增长,给我省船舶工业带来了良好的市场机遇。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安徽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加快转变船舶工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适应船舶技术和产品发展新趋势,积极应对船舶市场变化,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实施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和产品结构升级;推进兼并重组和转型转产,优化产业结构和产能结构;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促进我省船舶工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控制新增产能,优化产能结构。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利用骨干企业现有造船、修船基础设施能力,推进企业重组和调整,整合优势产能;调整业务结构,鼓励中小企业转型转产,淘汰落后产能。

2、鼓励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企业创新体系,满足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要求,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

3、调整产品结构,促进配套发展。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绿色环保船舶、专用特种船舶、高技术船舶,提高船用设备配套能力,推动船舶产品结构升级,促进船舶制造与配套协调发展。

4、加强政策引导,增强发展活力。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顺应世界船舶工业深刻调整新形势,加强政府对船舶工业转型发展的政策支持;引导船舶企业深化内部改革,改善行业服务,不断增强船舶工业自身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核心骨干企业优势突出、造船业与配套业协调发展、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船舶工业体系;成为全国重要的内河船舶造修基地和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生产基地。

——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新进展。产能盲目扩张得到进一步遏制,产能总量稳中有降;企业兼并重组稳步推进,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一批大型造船基础设施得到整合,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一批中小企业转型转产,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新建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流船型全面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要求。内河主流船型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具备内河船舶全部船型和远洋船舶主流船型的设计能力,内河船舶设计、建造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备高技术船舶主要产品、海洋工程船及海洋平台电站等海洋工程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制造能力。核心骨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全国重要的内河船舶造修基地,2020年船舶修造业实现总收入140亿元。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重点骨干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省总量的50%以上。在特种船舶、船舶修理改装、中间产品专业化制造等领域发展壮大一批中小船舶企业。

——生产效率显著提升。推进船舶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建立现代造船模式,造船效率达到15工时/修正总吨,典型船舶建造周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造船总装化、管理精细化、信息集成化和生产安全化。骨干企业平均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资源计划(ERP)普及率达到80%,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5%,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70%。

——配套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打造关键零部件配套加工的自主品牌,建设船舶及船舶动力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2020年船舶配套业实现总收入60亿元,船用低速柴油机产能达到500万马力,中速柴油机产能达到1200台套。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造船产能结构。遏制造船产能盲目扩张,推进企业重组和调整,整合优势产能,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发展修船、船舶中间产品和非船产品;鼓励企业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重点建设沿江芜湖市三山区、池州市贵池区、无为县、和县、当涂县、枞阳县6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加快发展芜湖、马鞍山、宣城市造船及配套产业和池州、铜陵、蚌埠、阜阳市造船产业以及合肥、安庆、滁州市船舶配套产业等10个沿江沿淮船舶工业产业集群;支持铜陵、蚌埠、阜阳等市船舶工业园区建设,船舶企业搬迁入园集约发展。

(二)提升科技创新推动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研制重大新产品、省内首制以及建立技术研发和检测平台,突破高技术船舶的关键技术。加强船舶设计单位培育和船舶人才培养,不断提升船舶研发设计水平,实现我省内河船舶全部自主设计能力。

重点发展生态环保型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冰区加强型运输船舶,新型公务执法船舶、深远海救助船、排污打捞船舶,新能源动力船舶,海洋工程船等高技术船舶及内河标准化船型。

重点发展关键、核心技术:1、无溶剂环氧喷涂设备及施工工艺。2、高强度铝合金焊接工艺。3、LLC电力推进技术应用。4、非标管材弯模的试制和改良。5、喷水推进及倒车装置技术研究。6、尾倾式长轴系安装工艺研究。7、襟翼舵精度安装新技术研究。8、通海测量井升级装置应用新技术研发。9、铝合金搅拌摩擦焊。10、船台快速搭载。11、无余量建造。12、减摇鳍镗孔装置。13、工程船特涂工艺的研发。14、薄板焊接工艺研发。15、PSPC超2%“小枪冲砂”施工。16、舾装件精度控制。17、SEABEAM流体附件研发与安装。18、侧推减阻降噪装置应用新技术研究。19、挂舵臂制造、总组及变形控制。20、海工船舱室噪声控制研究/海工船降噪措施实施应用。21、复合材料铜铁水套的研发。22、玻璃钢胶衣真空脱模技术。23、轻质船舶移动焊接技术。

(三)做大做强船舶配套产业。鼓励骨干优势企业积极开展关键系统和设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节能环保等技术研究,支持配套企业由单一产品制造向系统集成供应商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发展。

重点发展动力装备及系统、甲板机械、舱室设备等核心配套设备。鼓励发展船用灯具、锚链和舾装件等配套产品;以及耐腐蚀、超低温、高强度、超宽超长超薄、异形船板,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油气输送管线用钢,涂料、电缆等船用材料。

重点发展关键、核心技术:1、智能柴油机技术。2、双燃料发动机技术。3、数字化造机。4、大功率船用低速柴油机核心零部件机座主轴承孔(曲轴孔,Φ800mm直径以上)数控精加工技术。5、大功率船用低速柴油机核心零部件机架基于模块的动梁龙门铣数控加工技术。6、重型零件(重量100吨以上)在大型机床上的找正校调。7、大功率船用低速柴油机核心零部件连杆的龙门铣五面加工技术和深孔加工技术。8、大功率船用低速柴油机核心零部件气缸盖的多轴加工技术。9、柴油机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与国产化技术。10、柴油机控制、监控系统关键技术。11、柴油机共轨核心技术。12、柴油机关键零部件的联合制造技术。13、柴油机大型复杂零部件铸造研发与制造技术。14、柴油机模块化设计与装配技术。

(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用与民用科研条件、资源和成果共享,促进船舶军民通用设计、制造先进技术的合作开发。引导造船企业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民用特种、专用船舶市场。立足民用船舶工业基础,关键产品、材料、加工制造设备等民品研制成果服务军工能力建设。

(五)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服务。引导船舶企业深化内部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夯实管理基础。加强成本和风险控制,增强应对市场变化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进船舶工业两化深度融合,推广智能制造,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船舶行业服务,加强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在行业自律、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土地和岸线资源管理。优化船舶工业园区的规划与建设,对调整、搬迁、新建园区用地要依法批准、依法供应,节约集约开发土地和岸线资源,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加大现有船舶工业集聚区的存量土地和岸线资源整合力度,采取清理、收回、转让等方式盘活存量资源。支持达到投资强度的船舶企业依法取得土地和岸线资源使用权,并可依法进行抵押融资。

(二)鼓励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增强高技术船舶创新能力,开展生产工艺流程改造,加强高技术船舶、船用设备专业化能力建设,以及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产业化项目建设。以精益、数字、自动、智能等技术应用为主线,推进实施船舶中间产品智能制造,推广船舶配套设备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建设,鼓励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有关高新技术船舶企业财政资金奖励和税费减免等扶持。

(三)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引导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船舶和配套产品出口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对船舶企业引进船舶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按有关规定给予外贸代理费补贴等资金支持。支持建设省级船舶出口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用于聚集区内企业检测、认证、信息服务、培训,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以及逐步在主要出口市场境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四)加大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船舶企业,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扩大船舶工业信贷投放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规模,支持和鼓励依法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和保险机构参与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活动,为建造中船舶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保险服务。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和对外担保等多种融资手段,为船舶出口提供融资服务。支持船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上市和实施债券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省内院校与知名高校联合办学,培养船舶产业专业人才。加强省内学校与船舶企业的对接,通过校企联合定向培养和实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船舶企业职工培训,船舶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纳入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

(六)强化行业评估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完善行业评估评价制度。健全完善“造、检、航”协调联动行业监管体系,全面贯彻实施《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等标准。鼓励推进造船企业对标《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公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