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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847231/201802-00038 名  称:  常务会议纪要〔2017〕18号
生成日期:  2017-12-15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2017〕18号 语  种:  中文
关 键 词:  〔2017〕18号 内容概述:  〔2017〕18号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常务会议纪要〔2017〕18号

2017年12月11日,区长高峰在区政府三楼4号会议室主持召开第1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副区长朱树林、程菲菲、鲍胜利、汤新异、方文生、宁睿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先卫出席会议,副区长邹永生、许波因公缺席。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研究有关工作时列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真讨论了《贵池区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送审稿)》。会议认为,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我区招投标工作的体制与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需要,服务经济建设与发展。会议决定,1.区财政局负责进一步梳理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体制,明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设立区级分平台,统一使用市级专家库等资源,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各镇街必须设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受理村级招投标有关事务;2.按照“权限上收一级”的原则,明确区级分平台和镇街“三资”平台受理的范围与对象,镇街本级招投标项目和区直单位招投标项目必须进入区级分平台办理,村级招投标项目进镇街“三资”平台办理;3.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按照市里有关规定执行,我区不再单设标准;4.区财政局负责加大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与对接,确保2018年1月1日前建成区级分平台;5.区财政局要加强对镇街“三资”平台的监管,督促镇街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招投标事务。

二、会议认真讨论了《贵池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会议认为,《贵池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是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补充、完善与细化,必须找准定位,各有侧重。会议决定,由区发改委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对《贵池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修改完善后,经朱树林常务副区长审核把关后,提交区人代会审议。

三、会议认真讨论了《贵池区2017年预算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会议认为,结合今年财政运行情况,明年我区财政运行的总体思路初步确定为“保运行、保民生”。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区财政局拟定的《贵池区2017年预算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由区财政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朱树林常务副区长审核把关后,提交区人代会审议。

四、会议认真讨论了《柔性AMOLED显示屏生产项目框架协议书(送审稿)》。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由方文生副区长代表区政府与投资方签订投资框架协议;2.池州高新区要加大与投资商对接,争取项目早日落户。

会议还研究了区公车中心聘用司勤人员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