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 |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2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市编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3 |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4 |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5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6 | 抓好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 全年 |
7 |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等 | 全年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8 | 抓好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9 | 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灾害事故救援、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扶贫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 |
10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11 |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 |
12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市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13 |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市网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14 |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15 | 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 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16 |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市信息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三)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17 |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市信息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四)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18 |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各县区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厅(室)备案。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五)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 19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完善市政府部门为市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20 |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二)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 21 | 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9月底前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完成一套公开标准规范文本。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 | 市政务公开办,贵池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9月底前 |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22 |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23 |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年底前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24 | 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年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市、县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 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 |
四、加强监督保障 | 25 |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按照2018年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开展全省政务公开试点示范创新活动,在高标准完成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各部门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调研督查活动,加大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专题,不断提升公开效果。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测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成效突出的市直单位和县区、管委会予以表扬,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适时组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评估,并通报结果。 |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